据报道,前日竹溪县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摧毁了一个由6名青少年组成的抢劫团伙,该团伙成员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不满14岁。其中,15岁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审讯中叫嚣:“你们最多关我24小时,还能把我咋样!”
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我国《刑法》,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上述案件中的张某涉嫌抢劫,且是累犯,要负刑事责任,只不过其未满16周岁,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张某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最终,犯罪嫌疑人刘某、严某、乐某、张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办案民警提醒广大青少年,年龄不是挡箭牌,只要涉嫌刑事犯罪,警方就会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