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中国网络动漫面临盈利困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31 11:13:52 文章录入:贯通编辑A 责任编辑:贯通编辑A

   从国外动漫出版的盈利模式来看,单独依靠产品本身很难获得更大的利润,对周边产品的开发则是动漫出版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对品牌周边产品的经营所获得的利润将远远大于产品本身的盈利。

    实际上,动漫周边产品的开发已经成为动漫大国盈利的主要方式。这方面,日本、美国和韩国做得都不错。如韩国的《流氓兔》,其本身只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一个FLASH搞笑动漫人物,从FLASH本身来说,可实现的价值及其微弱,但是其玩具和印有其标志的各类用品销售却带来了巨大的收益。日本的高达、圣斗士等,在动漫风行的同时,周边配套的游戏以及玩偶所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动画片的本身。美国的《变形金刚》、韩国的《流氓兔》等,都很注重对周边市场的开发工作。

    而中国目前还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到这方面来,缺乏具有号召力的国产动漫品牌。虽然有些作者具有很不错的创意,其作品也受到广大网民的追捧,但是人物形象却经常变换,无法形成一个固定的品牌。报告认为,开发动漫周边产品市场将成为北京动漫出版行业腾飞的关键。

    与其他产业融入度低

    网络动漫更需知识产权保护

    调查显示,北京多数的动漫生产企业规模都非常小,不具备大规模的生产能力,最多也就是几个人组成的工作室,而更多的是一些爱好者依靠个人爱好来生产产品,目前尚没有形成品牌化、规模化行业格局。

    与其他动漫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动漫产业与互联网其他产业融入度较低。就日本来说,很多受欢迎的动漫产品都带动了其他相关产业发展,特别是游戏行业,比较优秀的动漫产品都有相应单机游戏和网络游戏的开发,如给予《高达》系列开发的《机器人大战系列》和网络游戏《高达OnLine》,基于《银河英雄传说》开发的《银河英雄传说》以及《银英OnLine》等。

    此外,版权问题也一直困扰着互联网出版行业,网络动漫出版也不例外。实际上,动漫产品开发投入巨大,如果不能加紧版权的保护,一些有潜力的小公司将很难继续存活下去。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