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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米菲兔告赢日本凯茜兔侵犯其版权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IT世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17 12:57:53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荷兰米菲兔告赢日本凯茜兔侵犯其版权

荷兰米菲兔(左)与日本凯茜兔(右)

  日本卡通人物凯蒂猫(Hello Kitty)的好友凯茜兔(Cathy)被控侵犯荷兰卡卡通米菲兔(Miffy)的版权。

  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日前以凯茜兔和米菲兔外形太类似,裁定米菲兔版权所有者Mercis传媒公司胜诉。法庭勒令凯蒂猫版权所有者日本三丽鸥公司(Sanrio Co)停止在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生产与销售凯茜兔产品,否则将每日处以2.5万欧元罚金。

  三丽鸥对判决表示不满,称将考虑上诉,以证明其没有侵犯原告的权利。

  米菲兔出自荷兰插画大师迪克-布鲁内(Dick Bruna)手笔,并1955年面世。凯蒂猫则于1974年面世,而凯茜兔于1976年以凯蒂猫的朋友身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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