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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甜甜》资料:五十岚优美子与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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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动漫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28 9:33:0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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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0年历史的小甜甜,现在似乎有卷土重来的趋势……说真的,以前的卡通真的很令人怀念!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看的卡通有小甜甜,乔琪姑娘,淑女小琳,贝露莎还有花仙子,现在要找这些图还真不容易!
五十岚优美子 IGARASHIYUMIKO
北海道旭川市人 1951年8月26日生 A型处女座 1968年,高校三年级时,以白鲨之岛一作在成为nakayoshi少女漫画专属作家,1975年-1979年连载小甜甜大受欢迎。代表作有小甜甜;乔琪以及清秀佳人。但目前正为小甜甜的著作权问题,和小甜甜原作水木杏子打官司中,令人遗憾的消息。
这件诉讼案到底怎么回事呢?(1998.1.05) 这部自昭和五十年(1975年)便在《nakayoshi》上连载的漫画,距今已二十余年。据报导指出,水木杏子于平成七年(1995年)与五十岚订下“此后利用到作品时需经双方同意”的契约,但是五十岚去年在东京自行设置pulikura且自行订下香港出版单行本的契约,此外还贩售复制原画,却未经过水木的同意,因此水木向东京地裁提出申请,要求五十岚一百五十万日圆的损害赔偿。但五十岚指出,香港出版画集的出版社和出单行本的是同一家,而纪念PARTY也是由香港所招待的,并没有违反当初的协议。
据了解,去年举办的原画展,短短数日之内,外围产品已卖超过一千万日圆,如此人气强大的漫画发生了此一案件,对于今后的动漫著作权问题势必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未来发展备受各方瞩目。
这件诉讼案后续发展(1999) 一直以来水木杏子都认为小甜甜的版权是属于两个人所共同拥有的。但是五十岚似乎不这么想,除了自行在香港成立小甜甜相关公司,订下出版契约外,在自己位于冈山县仓敷的个人美术馆里也开始卖起有关小甜甜的商品,此外坊间也纷纷卖起小甜甜的商品,举凡文具,玩具,衣服,日常用品到食品,这些由26家厂商所共同制造出来的商品上,在著作权的位置却只有写上五十岚的名字,而这一切一切都未经过水木杏子的同意,所以水木杏子一状告上法庭,认为自己是小甜甜的原作,虽然不是自己画出来的,但是人物的性格,时代背景,和世界观都是自己创造的,理应拥有小甜甜的著作权,要求这些未经许可的出版物停止贩售。而五十岚这一方也不甘示弱,反告水木杏子的著作权不存在,还说小甜甜全部是五十岚一个人创造出来的,且认为画出来的图像归漫画家所有,原作无权干涉。最后水木杏子拿出20年前和讲谈社,五十岚所签下的原作权契约,法院最后判水木杏子(明木田惠子)也拥有小甜甜的著作权。
五十岚一审判决败诉后又再上诉,现在仍在审理中。不过这些受争议的小甜甜商品仍继续贩售,五十岚的理由是为了表示抗议,令水木杏子相当难过。
早在昭和五十三年,某大阪业者就曾因印制未经东映映画授权的T恤而遭判刑2年,早期会因为著作权而判刑的例子可是少之又少呢,而当时是加入正义行列的一些业者,如今居然也参与了小甜甜商品的制造,让人匪夷所思。不过现在有些商品在著作权的位置已经加印上水木杏子的名字。
水木杏子其实不反对20年后小甜甜商品的再制作,反而很高兴能再回馈喜欢小甜甜的迷们,但是五十岚未经同意的不尊重,和事后仍强硬的态度,令水木杏子不得不反击。听说20年前的小甜甜外围可是印上两个人的名字喔,不知道为什么20年后就改变了。
这场原作和漫画家著作权的官司引起漫画界甚至是商品化业界极度的关切,其间所带来对漫画界的伤害是无可避免的,希望经过这一次的教训,未来原作和漫画家的合作能够更加愉快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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