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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诉《变4》违约,被告反索赔1240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腾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4-27 12:08:54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据报道,重庆武隆景区起诉好莱坞影片《变形金刚4:绝迹重生》(以下简称《变4》)片方合同违约案26日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也是重庆首例涉外影视植入广告合作纠纷。


2013年12月,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变4》制片方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变4》协拍方一九零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以场景拍摄和台词体现武隆景区品牌景观,在电影中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呈现“中国武隆”标识等内容。


然而《变4》电影首映式上,重庆喀斯特公司发现影片中并无“中国武隆”标识呈现。该公司认为,片方违约导致观众无法从电影中得知武隆景区系外景拍摄地之一,景区没能通过电影高票房达到预期效益。


景区诉《变4》违约,被告反索赔12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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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被告派拉蒙影业公司辩称,“中国武隆”标识只是未在全球公映版本中体现。且植入标识为合作协议的部分内容,协议的其他合同义务已履行,不存在违约,要求原告支付合同尾款和滞纳金等共计1240余万元。


庭审期间,双方举示了各自的证据,并对对方举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经6小时庭审,合议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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