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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也有差别对待,外国人电车内猥亵女性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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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烤蛋糕 文章来源: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9-7 14:15:16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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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一名住在名古屋中区的巴西男性在电车内强吻了一位女性,这位男性犯了强制猥亵罪,然而,5日,名古屋地方法院判其无罪(请求判处2年徒刑)。 田边三保子法官对此次的判决解释到「这位男性误以为对方接受了自己的这种行为,因此他并不是故意进行强制猥亵的」。 根据判决,这位男性于去年6月26日,在从知多半田站(爱知县半田市)到金山站(名古屋市热田区)的名铁线电车内,坐在了一位不认识的女性乘客(当时23岁)旁边,跟她搭讪并交换了电话号码。而且邀请女性去喝点东西,之后多次亲吻女性,并抓住女性的手触碰自己的下半身。 今年3月这位巴西男性被逮捕,于今年4月进行起诉,在审理过程中这位男性主张「得到了女性的同意」。 田边法官的判决理由是「附近还有其他的乘客,被告也向女性告知了自己的姓名」,「他的行为不同于那些看准缝隙触摸身体的痴汉行为,可以被认为是被告得到了女性的同意」。 而且,田边法官对于女性的反应说到「因为自身的羞耻心,所以没有明确的拒绝,这是很自然的事情」。然而,男性误认为得到了同意是因为女性并没有很明确的抵抗行为。由此可见这起事件的发生是由外国人被告不理解这种委婉态度所导致的。 名古屋地方检察厅对此说到「我们会仔细研究判决的内容,在和上级商议之后会做出适当的回应」。 网友们评论: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这不是区别对待日本人吗,这是违反宪法的吧。 如果这样也行的话那盗窃或者杀人也行喽。 法官给出了新的解释——因为厌烦了痴汉冤罪所以如果自报家名的话就是无罪。 ※但是仅限外国人 也就是说外国人是独一无二的。 如果仅是主张「得到了女性同意」就能得到无罪判决,这种嫌疑人自己的口头证明实在是难以服人,相信日本的大多数国民应该也是十分愤怒这种区别对待的不公正的法律吧,女生在遇到猥亵的时候还是要大声表达出自己的态度或呼救,不要让这样的猥琐男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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