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红是非多。大导演詹姆斯·卡梅隆也不能例外。他那部火爆全球的电影《阿凡达》自上映以来,有关抄袭的质疑就没有断过。
先是有人指出该片情节涉嫌抄袭游戏《魔兽争霸》,随后日本人曝出它抄袭了日本作家宫崎骏的《天空之城》,紧接着俄罗斯人又说它抄袭了前苏联天才科幻作家斯特鲁加茨基兄弟的经典小说《正午世界》。
以上这些质疑遭卡梅隆否认之后,均没有下文,不了了之,也没见谁真的诉诸法律。上周,中国作家周绍谋到北京市一中院起诉詹姆斯·卡梅隆,称《阿凡达》抄袭其小说《蓝乌鸦的传说》,并索赔10亿元人民币。这事如果不是炒作的话,我佩服这位中国作家勇于维权的精神,更佩服他敢于索赔10亿元的气魄。
要知道民事官司可不是白打的,原告提出的索赔金额越高,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也就越高。如果法院最终受理此案,根据我国诉讼费收费标准,周绍谋应向法院支付高达500万元左右的诉讼费!不管最终官司是输是赢,这笔钱都是要给的。500万元不是小数目,法律也不是闹着玩的,从常理分析,周绍谋敢于索赔10亿元,存在三种可能:
一是他对这起官司抱有必胜的信心。但从他起诉书里列出《阿凡达》涉嫌抄袭《蓝乌鸦》的几点证据来看,我没看出《阿凡达》有“100%《蓝乌鸦》的思想,80%的章节,打乱原创20%的台词”。大致翻阅了《蓝乌鸦》相关段落,我也没明白这一百分比是如何精确计算出来的。何况,在法院立案、审理、判决之前,谁也不敢保证官司必胜。
二是他“不差钱”,不怕输官司,高额索赔只为表明维权决心,相信《阿凡达》应赔这么多。如果确实如此,我很佩服他。
三是他压根不想真的打这起官司,这一切只为炒作。虽然不愿做诛心之论,但种种疑点告诉我,这种可能是存在的。首先,周绍谋声称请了两个律师,但为何不懂“争议金额1亿元以上的知识产权涉外案件,应由北京市高级法院管辖”的常识,而选择去一中院起诉?其次,为何他的起诉材料准备不齐全,导致立案庭未收下材料。难道所请律师的水平真的就这么差?
如果周绍谋想证明自己不是在炒作,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刻将起诉材料准备齐全,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在采取这一实际行动之前,这事看着还像是一场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