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是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国民经济整体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作为一个专业术语的出现可追溯到20世纪初,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最早使用这一词语。现在对其概念的规定各国并不相同,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标准将其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从概念上可以得出,文化产业并非是单一的产品,而是一个“生产活动的集合”①。但从目前来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模式还比较单一,这与国家政策限制、市场环境不成熟及消费者消费观念落后等客观原因密切相关,但同时也不可否认,我国文化产业自身也存在产品制作质量不高,技术落后;制作思想保守,产品运作模式陈旧等主观原因②。研究这些阻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原因,探寻科学的发展策略已是当前解决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困境的首要任务。而与我国近在咫尺的日本却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成果卓著,特别是其动漫文化的迅猛发展已形成了全球热的发展趋势,深刻研究其发展策略必将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日本动漫文化全球热现象分析
日本动漫文化的发展历程。日本动漫产业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也经过了从弱小到逐步强大的过程。纵观其发展历程,大概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是探索期。这个时期贯穿二战前后,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这一时期的主题和风格上都在探索中前进。二战前,题材主要从世界名著入手,后来由于军国主义发展的需要,这条路线被宣扬战争的内容所取代,在动漫中追求爆炸、战斗等技术的表达。战后,动漫题材又转向反战,但总体上都还处于比较低级的阶段。然而,大藤信郎等一批专业动漫人士的坚守,为后期日本动漫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个阶段是确定期。这个阶段包括几乎整个20世纪70年代。在这个阶段,日本动漫从题材到技法都逐步成型和成熟。在题材上以宇宙战士、拯救世界等科幻机械类为主,在技法上也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尤其是在视点快速移动、背景的精细写实、明暗对比、反光等效果上,给观众以极佳的视觉享受。同时,日本政府开始重视动漫产业的发展并颁发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动漫发展,尤其是1970年颁布了《著作权法》,从法律的高度上表明了政府对著作权的保护,为动漫业的发展创作了一个优越的社会环境,使日本的动漫业进入了人人都需要的“空气时代”③。
第三个阶段是成熟期。这个时期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今。这一时期,日本动漫佳作迭现,与之相关各种衍生品如铅笔盒、卡片、玩具等相继问世,动漫文化充斥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日本动漫进入“沟通时代”,动漫成为青少年之间沟通的重要符号。当今的日本动漫注重现代意识的表达,诉说现代人内心的不安与憧憬,使动漫文化又迈出了追求自我突破和自我完善的重要一步。
日本动漫文化全球热的原因。纵观日本动漫的发展历程,首先得益于日本动漫制作人员对动漫艺术作品的不懈追求,从题材到风格,从内容到画技,动漫人员一直在探索和努力。其次,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和社会市场的包容和接纳。没有政府的支持、社会的包容、家庭的接受,动漫的发展初期必然举步维艰。再次,得益于与动漫相关产品的生产和推广。这不但扩大了动漫的影响范围,更重要的是这种方式也使动漫对人们的影响得到延伸。最后,更得益于一大批动漫人才的涌现和培养。正是他们的存在和努力,才促成了日本动漫产业取得了今日举世瞩目的成就。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落后原因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我国具有悠久的传统文化发展史,但由于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发展情况并不乐观,一直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配角的地位。直到2000年以后,我国“十五”规划才正式使用“文化产业”一词,文化产业才正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还存在很多不足。首先,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不高。“十五”规划后,我国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但这只是一种市场驱动下的较低水平的平衡,很多产品依然落后于人民群众日益发展和进步的文化需求,缺乏思想深度和价值内涵,导致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其次,我国文化企业总体经营情况不佳。随着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和扶助,我国文化企业遍地开花,至今有超过40万家文化企业成立。但其经济总量所占GDP份额与发达国家相比却还存在较大差距。最后,文化产业的发展环境和合法利益的保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具体的执行上,各地、各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管理漏洞等,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大量盗版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极大扰乱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
落后原因。首先,虽然我国有五千年的璀璨文化可供借鉴,但由于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产品的结合上认识不够深,产品或是简单的复制传统文化,或者对传统文化肆意改编,与现代意识生硬结合,导致我国文化产品与发达国家相比在质量上和影响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其次,文化产业不光是组成国民经济的经济组织,更是传播和创造我国独特文化的文化团体。因此,在经营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更要从长远出发,完成自己作为文化使者的光荣使命。但“文化使者”并不是说教的化身,我国文化企业由于受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和自身利益的影响,一直在“商人”和“说教者”之间徘徊,距离“文化使者”还有较大的距离⑤。最后,统一、高效的文化产业服务管理体制在我国还未建立和完善。就我们熟悉的文化产业包括影视、出版、展览、旅游等来讲,管理弊端频现,如影视作品的上映需要广电部门进行审批,而其衍生品如玩具、T恤等实物产品则需要报工商部门的审批,相关书籍、画册的出版又需要出版部门的手续,而且这三个部门的审批过程各自独立,显然这存在重复的问题,给文化产业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常常因审批时间的漫长而失去了瞬息万变的商机。
日本动漫文化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加大国家政策的支持力度。国家政策的支持与引导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先后发布和实施了多项政策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开辟道路,包括《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等,党的十八大报告也表明:“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提出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这充分证明了我国已经充分认识到文化产业能同时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作用。但在具体落实上,还存在审批程序复杂、审批时间长、审批通过率低等客观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化产业从业者的积极性和信心,特别是使我国文化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失去了很多先机,甚至导致很多本属于我国传统文化的民族特色商标被国外抢注,如游戏品牌三国、西游等,令国人痛心,也导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滞后。因此,党和政府需要更深刻的制定和落实对文化产业的支持政策,确保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地发展,提高其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注重营销模式的创新发展。受我国传统体制的影响,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政府部门有难以割舍的关系,在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受到政府部门的各种条条框框的限制,发展不畅。另一方面,又存在对政府部门拨款的依赖,难以在市场竞争环境下独立生存和发展。在这种制度的束缚和依赖心理的双重作用下,我国文化产业虽拥有巨大的传统文化资源,却难以充分挖掘和开发。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专家张晓明表示:“绝大部分文化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就是要把它们变为市场经济,这个主要是靠经济生存,而不是在国家的保护下,也不是依靠国家政策支持。”这就明确指出了在市场竞争环境下,文化企业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首先,在产品设计上要贴近市场需求,定位准确。日本漫画的成功,定位准确功不可没。他们的漫画作品在制作之前和制作过程中,都要进行大范围的市场调查,设计详细的问题,甚至一张问卷的问题都达到70多道题目,以求最大化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再针对调查结果,为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性别的人量身定做不同的漫画作品,甚至可以将正在连载的作品进行彻底的风格调整,真正实现了工业漫画。其次,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我国文化产业产品的推出,往往因被冠以“弘扬民族文化神圣使命”的政治色彩而享受到特殊保护的待遇,动辄就会引起一股“全民学习”的潮流⑥。这对一个企业来讲,是不健康的发展方式。日本动漫的成功离不开市场竞争的洗礼,各漫画刊物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会每周对漫画作品进行排行,连续三周排名最后的作品会被果断停刊,各漫画市场成了实际上的“修罗场”,以“血腥”的方式将最优秀的作品留到最后,保证了漫画作品的质量和刊物的销售量。最后,在营销模式上,要形成产业链。文化产品的自身特性决定了其有多种展示形式,因此,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展销,既可以扩大影响,又尽可能地提高了效益。如书籍出版可以改编成影视作品,而影视作品中的众多形象也可以转化成更多的实物产品,包括饰品、玩具、服装、生活用品等。以产业链带动产业集群的产生和发展,势必会壮大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日本创造的“皮卡丘奇迹”就是产业链发挥作用的经典案例。
提高产品品质的精细程度。文化产业的发展归根结底还要靠文化产品本身的品质,否则再好的政策、再好的营销模式都无济于事。打铁还需自身硬,放到任何行业都是真理。纵观日本漫画的成功,创意无疑是其脱颖而出的最大法宝。其作品中创造的哆啦A梦、圣斗士、美少女战士等形象深入人心,影响了多国儿童的童年。而其作品中深刻的现代主题,对现代人生活的苦闷与孤独进行了剖析,如《新时代福音战士》更是对成年人内心世界的触摸与抚慰。这都引起了成年人对漫画的喜爱和关注。至于其作品细腻的处理技巧,更是我国文化产业从业者需要学习的地方。因此,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还要学习日本漫画对产品质量与创新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一是要做到创意的本土化。我国丰富的传统文化是文化产业取之不尽的资源宝库,文化产业发展决不可舍近求远,一味的追求西化。从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深刻挖掘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并结合我国消费群体的独特需要,创造性地走本土化的发展道路,必然会使文化产业的发展事半功倍⑦。二要注意作品主题与现代意识的结合。一味照搬传统文化,只能拾人牙慧,如能将现代意识融入其中,利用传统人物故事来表达现代人内心的渴望与诉求,则必然能引起现代消费群体的共鸣和支持。三是要注重对技术的精雕细琢。任何文化产品如果制作粗糙、肤浅、牵强附会,都会令消费者怀疑其责任心和制作实力,从而产生厌烦情绪,显然,这都不利于文化产业的长期发展。
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但由于我国文化产业与政府部门的复杂关系,导致了与之相关的、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给文化企业的发展带来很多“规则性硬伤”,如企业法人地位不明确、管理思想不统一等,给企业合理的业务扩展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另外,对文化产业最看重的品牌的法律保护也比较滞后,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是文化产业最渴望解决的问题,这极大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实现。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消除行业间的隔阂、消除管理关系的不顺畅、消除文化产业维权无法可依的尴尬现状,是目前立法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具体的法律建设过程中,尤其要注意解决几个问题:一是文化产业保护法的立法层次问题,长期以来,相关法律位阶不高问题已影响了对文化产业的维权能力。二是要充分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操作性。由于文化产业的特殊性,使得相关法律的执行较难实现,这是要必须特殊对待的问题。三是要最大化的提高法律法规所涵盖的范围。文化产业形式的多样化要求相关法律的制定必须在立足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包括更广阔的范围,这包括现有的形式和未来可能出现的形式。只有建立这种确定基本原则和包含多种形式的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的有序进行。
结语
文化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我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整体水平。文化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既能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又有利于我国灿烂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一件真正利国利民的大事,必须慎重对待。在通过上述多种措施来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更要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尤其是既懂经济、又熟悉文化,既懂艺术、又能掌握科技的人才,更是发展文化企业迫切需要的,必须高度重视对这类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