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与尚科齐(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动漫之家关联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北京互联网法院判令尚科齐公司赔偿网易各损失共计16万余元。
天眼查App显示,网易从日本漫画发行商史克威尔艾尼克斯公司(SE公司)处取得漫画《斩!赤红之瞳》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网易漫画频道和移动端上独家提供在线阅读服务。后发现尚科齐公司运营的动漫之家网站和动漫之家移动端,未经合法授权,违法向公众提供涉案漫画的订阅、在线阅读、下载服务,网易多次发函,但动漫之家拒不删除侵权作品,网易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34120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尚科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动漫之家”网站及手机APP上提供涉案漫画在线阅读和下载,侵害网易对涉案漫画拥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久前一审判令尚科齐公司赔偿网易经济损失160920元及合理支出150元。